下列同学,经我校初审合格,请于2017年4月22日(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)务必携带参加面试所需材料(见附件2),按照规定时间来兰州女子中专东校区参加面试(坐71路、33路到兰空站,56路到二热终点站,144路、128路到空港花园站下车)。
附件:
1、参加面试考生名单
2、参加面试需带材料